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