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