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