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 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 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 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 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 增加十万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