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