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