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