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 人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 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 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