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 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 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桑下谋行 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 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 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