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