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