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