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高祖时 诸侯皆赋 ,得自除内史 以下,汉独为 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 自除御史、廷尉 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 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 丞相”曰“ 相”,银 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 贫者或乘牛车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