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