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