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 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 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 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