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