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 提文帝,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