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 为人莫及,闻郎中 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 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 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 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 相,相弗听。 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 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 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 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 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 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 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 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 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 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 弗许。公卿 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 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 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 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 。其後自 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 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 。诸使道从长 安来,为妄妖 言,言上无男 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 廷治,有男,王怒 ,以为妄言, 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