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