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