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