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 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 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 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 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 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 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