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