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