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