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