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 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 ,乃立其三 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 赐为庐江 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 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