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披 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 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 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 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 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 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