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 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