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 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 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 穷之;自 勇其断,则 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 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 同行者,则 以饰之无伤也 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 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 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 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 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 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 ,以此相持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