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 县官。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 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