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