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