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 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 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 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 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 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 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 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 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 斩首大部或至 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 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 岁,乃颇得 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 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 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 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