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 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