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