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