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