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 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