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 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