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