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