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 其君矣。是故主 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之主也, 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