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 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