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