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