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 ,恐民之 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 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