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