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